律师观点分析
一、案情简介
某年夏天,做个体生意的老袁(化名)买了两台俗称"烟机"(兑币赌博机),分别摆进温江区两家茶楼——一家是夏某开的"鑫某兴"茶府,另一家是吴某、彭某合伙经营的"某茗都"茶府。老袁跟茶楼老板约定:机器赚的钱双方平分,茶楼负责照看机器、招呼客人扫码下注。
这种"烟机"连接网络平台,赌客扫二维码投注,输赢实时显示。营业三个多月,后台数据显示:老袁总共经手赌资133万余元,鑫某兴茶府那台累计赌资87.8万余元,某茗都茶府那台累计45.2万余元。2019年10月底警方突击检查,现场查获赌博机两台、挡获老袁和三名茶楼经营者。
检察机关认为四人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且赌资超30万元,属开设赌场罪"情节严重"(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),以开设赌场罪对四人提起公诉。老袁委托赵军律师(四川腾誉律师事务所)为其辩护人。
二、赵军律师的专业抗辩
接受委托后,赵军律师详细阅卷并会见老袁,核实到:老袁无犯罪前科、系初犯;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并当庭认罪;对赌资金额有异议(主张应扣除平台数据与银行流水不一致部分及自己试玩金额),但认可基本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。
赵军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并获法院部分采纳的辩护意见:
对赌资数额提出异议但认可基本事实:指出"乐摇摇"平台统计金额与银行流水存在出入,且包含被告人自身试玩金额,应在量刑时酌情考虑,但被告人不否认开设赌场的基本行为。
初犯、偶犯,无前科劣迹:老袁此前无刑事处分记录,非惯常开设赌场人员,主观恶性相对较小。
归案后如实供述、自愿认罪:配合侦查机关调查,庭审中认罪态度好,符合坦白情节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
建议在情节严重档位内靠近下限量刑:综合上述情节,请求法庭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,判处相对较低的刑期。
法院审理认为赌资数额可按平台投注点数认定,扣除异议不成立,但采纳了赵军律师关于"初犯+坦白认罪+酌情从轻"的量刑辩护意见,在"情节严重"档(三年起步)中判处老袁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——系该档位相对靠低的量刑,未顶格或加重处理。
?? 赵军律师的关键作用:在开设赌场赌资超百万、法定最低刑即为三年的高压背景下,通过固定初犯、敦促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、有理有据提出量刑意见,防止法院在幅度内朝重的方向裁量,让主犯也获得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相对宽宥的处理。
三、判决结果
某区人民法院认定四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(情节严重),系共同犯罪且均积极参与不区分主从;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、茶楼经营者系初犯且符合缓刑条件,袁某(老袁·赵军律师当事人)
摆机出资人/管理者,有期徒刑3年6个月,罚金8万
四、案件的社会意义
这起案件双重警示:
对茶楼、棋牌室经营者:把场所租给别人摆赌博机、参与分成,一样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,不是说"机器不是我的"就能免责,轻则留下案底重则收监。
对想赚快钱的摆机者:赌博机赌资累计超30万元即属"情节严重",起刑就是三年以上,别以为小打小闹摆两台没事——后台数据一拉,几个月流水很容易突破阈值。
同时也体现刑辩律师的价值——赵军律师在定性无法推翻、"情节严重"档位已触发的重罪框架中,围绕初犯、坦白、认罪态度扎实开展量刑辩护,保障当事人在法定幅度内获相对较轻的处罚,是典型的有实质作用的刑事辩护。